各相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文化领域创新驱动战略,有效推动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省政府决定,近期开展第五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省 2019 年以来完成的具有较强实践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且无法律纠纷的文化创新成果。往届获奖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 30 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
二、评选条件
1.在乡村文化振兴和公共文化服务中运用先进模式实施创新,拓展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文化管理运行与服务水平。
2.在艺术演出和制作中应用先进科技创造新的表现形式,积极探索新的表现手法,增强艺术表现力和舞台感染力。
3.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中应用高新技术,培育发展新兴文化和旅游业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4.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理念,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5.在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中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模式实施有效管理,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在文化科技中围绕关键环节进行攻关,形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挥文化科技对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作用。
7.在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中应用先进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发挥教育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后备人才储备的主阵地作用。
8.在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中加强挖掘、梳理和阐发,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9.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运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运营效率和工作水平。
10.在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中,探索创新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提升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政府对评选出的项目授予“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四、申报要求
推荐材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成果介绍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8份)。项目成果介绍不少于 3000 字,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实施背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创新点、应用推广、社会经济效益等。图片分辨率为 300DPI 以上、大小为 3M以上。视频格式为 AVI 或 MPEG、尺寸为 1920*1080、时长为 5-10分钟,画面清晰、视频顺畅。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材料汇总后报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发至邮箱rwskc@sdust.edu.cn。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年7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千 联系电话: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