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已开始申报。现将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关于推荐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20〕19号)推荐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二、推荐申报
我校推荐限额共27项,其中人文社科类8项,科学技术类19项。
三、推荐程序
(一)校内初评
申报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初评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按申报限额报送。
1、科学技术类成果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一式三份于7月13日10:00前报至科技处知识产权科(行政楼306室),同时将《2020年度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填科学技术表)电子版发至sdkdcgk@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人文社科类成果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一式三份于7月13日10:00前报至人文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科(行政楼316室),同时将《2020年度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情况一览表》(填人文社科表)电子版发至skd992063@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申报
初评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告知拟推荐成果负责人用户名和密码,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暂不显示)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9日,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12:00,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网上审核完成,各负责人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纸质材料。
(三)纸质材料报送
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于7月20日10:00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科学技术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3、评奖结束后,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及电话:
科学技术类 联系人:别海燕 86057619;
人文社科类 联系人:孙江文 86057796。
附:相关文件、表格。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