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20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立足青岛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力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要求
课题的设计和研究要紧紧围绕课题研究指导思想,立足青岛实际,以充分调研和科学研究为基础,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规律,集中力量攻关。课题调研必须在全面、深入、求实上下功夫,扎实搞好实地调查和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目标,掌握情况,如实、全面地反映问题。要积极使用多种调研方法,提高调查效率和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破解瓶颈补短板,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课题指南
申报人须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结合本人研究专长,立足青岛实际,设计题目申报。部分研究方向题目较大,请参照《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管理办法》成果形式的体量要求,合理设计题目。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 “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申报表填写过于简单的课题不参加立项评审。
(二)同一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已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申报;已承担“双百调研工程”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主持申报;已承担同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鼓励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参加或主持课题研究。申报课题必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调研人员和执笔人。经过评审立项的“双百调研工程”课题作为市级课题管理。
五、完成时间
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六、研究经费
资助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10000元,课题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自筹经费课题无课题经费资助,但成果通过《研究报告与决策参考》形式择优上报的,奖励2000元。成果获得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给予额外奖励。
七、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28日将纸质版材料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d992117@sdust.edu.cn。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需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年度调研课题申报表》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两份经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两份作匿名处理,所有能透露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信息的内容(含前期研究成果部分)空白或合理处理,“年龄”“职称”“学历”“研究专长”信息必须填写。
联系人:沈潇 联系电话:86057871
附:
1、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年度调研课题申报表
2、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20年度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3、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20年度调研课题指南
人文社科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