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拟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现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课题应紧密结合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需求,紧紧围绕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焦探索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共性问题,提出我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方式路径和政策举措建议。
(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基础理论和制度体系研究课题内容应包括数据权属与收益制度体系、数据定价交易市场体系、数据共享与安全隐私保护体系、数据技术标准与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等方面。
(二)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算力资源规划配置和产业协同发展路径研究课题内容应包括算力评估测度、大数据中心规划布局、能源与网络配套、财税保障机制等方面。
(三)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内容包括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形势、趋势,提出我国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路径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将组织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课题承研单位。待结果确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子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三)课题负责单位须统筹协调推进课题研究,与承担子课题单位加强沟通合作,确保在课题研究方向、内容、路径等方面充分衔接,保障课题完整性、一致性,提出综合性、总体性政策举措建议;承担子课题的单位配合推进课题研究,针对子课题具体研究方向,提供原创性、针对性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中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做好保密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
(一)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课题承研单位应接受我司组织开展的中期评估,并在2020年12月20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5份正式报告及报告简本,1份电子文档)。
(二)课题成果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0万字。
(三)课题成果报告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水平。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29日将纸质版材料(见附件,一式4份)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d992117@sdust.edu.cn。
联系人:沈潇 电话: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0年7月23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研究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