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工作,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工作方案》(司办通〔2009〕84号)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坚持着眼全局、总结经验、完善法治,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成果运用,围绕理念意识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制度体系问题、体制机制问题、执行标准问题等开展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武器和理论储备。
二、课题研究内容
2021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实践应用”研究专项,组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研究力量,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围绕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及时提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可转化的对策建议。
三、申报单位、课题数量及资助额度
司法部各厅局、各直属单位,各省级、副省级司法厅(局)以及所属研究机构、院校均可申请。每个单位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2项,每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和年度课题。一般课题每个立项课题司法部资助经费1万元,年度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自筹资助经费。
四、申请时间
司法部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研究期限
课题须在立项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结项要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建议稿、示范稿。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1份)于2021年4月26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d992117@sdust.edu.cn。
联系人: 沈潇 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1、2021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研究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