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要求,推动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打造共建共享的品牌发展生态,经研究决定,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强省办”)设立“好品山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委员会下设工业、农业、服务业、建筑业和通用领域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秘书长1名。
委员由相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技术机构、新闻媒体、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构成。
从事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研究、产业经济研究、品牌建设与传播、标准研究、信息化研究、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研究等。
二、委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为人正派,作风务实。
(二)具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专业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并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业部门专家。工作3年以上,在相应的工作部门从事政策制定、品牌管理等工作。
2.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及以上,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专业技术水平。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部门及以上相关领域项目至少3项;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理论研究文章3篇以上;或在相关领域承担过国家、省相关部门科技、奖励评选等工作。
3.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工作5年以上,从事质量品牌管理、品牌传播、品牌运营、媒体宣传等工作,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相关领域内有突出特长或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可适当放宽入选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存在学术道德问题;
2.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3.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政务处分、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主要职责
(一)参与“好品山东”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对“好品山东”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研究、提出或参与制定“好品山东”标准体系及相关领域标准。
(三)参与“好品山东”品牌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撑。
(四)参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专项课题研究,推动相关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
四、征集程序
(一)个人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学校推荐的方式。我校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2名。请申报专家填写《“好品山东”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重点推荐国家科研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领军人物;学科建设带头人;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的带头人;企业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带头人,产业技术联盟带头人等。
(二)审核入库。质量强省办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选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核定入选“好品山东”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选专家库。
(三)动态管理。“好品山东”专家委员会实行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资质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和效果评价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我校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汇总《委员登记表》纸质版(专家签字)于2021年8月10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处,电子版(Word以“姓名”命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千 联系电话: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