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与专项课题结项工作于每年的3月和11月集中进行,今年11月份的集中结项工作已经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
1.结项工作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书(见附件),即到期不能完成的,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时间写在计划结题时间的前三个月(必须手写签名)。
(4)项目研究报告、论文等成果资料(论文提交复印件,论文必须有项目资助标注);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封面,提交一式2份。
2.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得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3个单位(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各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专家必须手写签名)。
3.成员组一般不允许变更,变更需要提前写申请书,成员不得超过5名。
(二)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
1.按照相关课题提交《结项证书》(见附件),专项课题为第三方评价,鉴定专家不用填写。
2.成果鉴定应附以下材料:课题批准立项通知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及附件;成果在决策部门采纳或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封面,提交一式2份。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书(见附件),即到期不能完成的,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时间写在计划结题时间的前三个月(必须手写签名)。
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报到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16室),各类课题结项材料、汇总表发至rwskc@sd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千 联系电话: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