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尤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年龄、身份证、职称、在研项目、前期成果、课题名称、学科分类、成果形式、成果字数、申请经费、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
(二)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同时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
(三)不采用2022年1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申请书》“栏目二”或《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四)申请人主持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在2022年3月20日前未向全国社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在全国社科办网站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五)申请人近5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处理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社科办通报批评的,或者近3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终止处理的。
二、我校申报时间要求
(一)学校推荐评审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申报书、活页各1份)于2月23日报送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材料(汇总表)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
2.请各单位简要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推进情况,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主要内容包括:
(1)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艺术学、教育学)与课题指南的具体契合情况或为自选课题;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专项申报情况;
(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专项)的申报情况;
(4)2021年7月份以来单位在组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采取的措施、成效、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二)学校推荐评审工作
拟定于2月24日至3月1日期间。申请人此期间尽量不要安排外出。
(三)推荐出学校的项目网络申报和材料报送
1.网络申报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陆全国社科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3月1日零时开放,各申报人请于3月1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数据录入
《申请书》和《活页》中内容必须按要求规范、完整地录入网络申报系统。申报跨学科课题要按“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学科归类。《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中文名称,《数据表》中“学科分类”填写该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文名称和英文代码,并录入英文二级学科代码。请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代码表》准确录入二级学科代码。
3.纸质版材料报送
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活页》。纸质版《申请书》须在网络申报提交后,点击“下载申请书”打印(申请书封面“项目序号框”会自动生成项目申报序号),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5份。因省内初评需要,《活页》需提交纸质版一式4份,首页左上角需标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序号。请各单位于3月16日将纸质版材料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
联系电话:86057871 86057796
联系人:沈潇 高千
附件: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