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定于即日起至6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申报。为继续做好我校申报国家艺术基金有关工作,力争更多项目成功入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共分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人才创作五类,各类具体申报指南请见附件1-5。
2.各类项目在申报受理期内,均须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暂不显示网址信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XX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4.各单位部门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实践价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填写《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5月10日前,各单位、部门集中将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办公楼316房间,电子版发邮箱rwskc@sdust.edu.cn,邮件主题为“某某单位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材料”,学校审查通过后,方可上报。
联系人:
尹发利 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