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财政金融和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理论研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研究课题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公司信用类债券更好支持基建融资研究。
本课题应分析我国基建投资总体规模、结构特征变化以及地方政府债务治理、基建融资渠道变化趋势,客观全面评估基建项目自身收益、外溢效应和在稳定宏观经济中的作用,剖析当前基建融资中存在的问题,进而研究提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基建融资模式,以及公司信用类债券如何更好支持基建项目建设。
2、公共债务管理与财政货币政策的界限及协调配合研究。
本课题旨在建立一个公共债务管理理论框架,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球公共债务管理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稳定之间的互动关系,讨论在当前债务积累的背景下,如何优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及相互配合方式,进而完善当前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实现更高效更安全的发展。
3、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作用研究。
本课题旨在全面研究资本市场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科创产业力度,如何全面提升资本市场吸引长期资金、风险资金、股本资金等各类资金能力,如何提升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如何推动股权投资成为居民的重要金融投资渠道,如何进行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4、金融服务住房发展新模式及风险管理研究。
本课题应在落实“房住不炒”原则的基础上,客观分析房地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充分借鉴德国、新加坡等其他国家经验,围绕如何推动房地产市场长期良性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并有效防范相关领域债务风险,研究提出金融支持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长租房市场建设的中国路径。
5、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数据标准研究。
本课题需结合当前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要求,深入分析能够对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的信用信息范围、字段、共享方式等,研究提出简明高效并能够最大化使用效能的数据标准。
6、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指标研究。
本课题需结合当前信用监管实践需要,研究提出能够客观准确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指标,并进一步理顺综合评价、行业评价与地方评价之间的关系,构建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投标。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通过邮政系统(EMS)寄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金司(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邮编:100824),信封上请注明“申报课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ndrcqggbgs@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课题编号—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司将组织专家组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司要求按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终期评审,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
联系人:潘海洋010-68502333(第1-4课题)
闫少譞010-68502756(第5-6课题)
四、我校申报安排
各单位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于2022年7月2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版材料发至rwskc@sdust.edu.cn。
联系人:沈潇 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7月13日
附件: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研究课题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