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为提高古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建设,促进古籍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面向全国古籍工作相关单位征集课题研究承担方,请具备条件的研究团队按照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申请人条件
古籍工作管理部门、业务单位以及相关出版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研究团队申请古籍工作重点课题(限报1项)。
(一)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有关管理规定;
(二)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处级及以上职务;
(三)具有与所申报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及科研成果,并组织不少于3人参加的课题组;
(四)在以往的课题研究过程中未出现违规问题。
二、完成时间
2022年度重点课题须在2023年9月底前提交课题成果并完成结项验收。
三、课题经费
每个课题资助额度10万元以内,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研究工作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课题立项并签订协议后,课题经费将由中央宣传部按照协议约定的额度拨付。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课题申报材料包括《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立项申请书》及《古籍工作重点课题论证单》。
申请人要把握课题研究任务,根据自身研究专长选择课题,围绕选定课题,明确研究的主要内容、目标、方法、步骤、成果形式及其对古籍工作管理部门的应用价值等,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出整体研究方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立项者即予撤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
请于2022年9月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及《论证单》一式五份寄送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052,电话:010-83138145,010-83138147),信封上注明“课题申报”字样;《立项申请书》及《论证单》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申请书-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与“论证单-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同时发至以下邮箱:LDX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立项评审工作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按照同行评议原则和回避制度,由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课题确定后,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和《中央宣传部课题研究项目委托协议》。
六、我校申报安排:
各单位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于2022年9月2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版材料发至rwskc@sdust.edu.cn。
联系人:沈潇 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8月13日
附件:1.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
2.2022年度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申报说明
3.古籍工作重点课题立项申请书
4.古籍工作重点课题论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