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山东省旅游和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文旅教〔2022〕8号),决定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按照“质量优先、完善布局、服务行业、支撑发展”的原则实施。
2.重点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技术运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
3.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附件1)。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
4.我校作为依托单位,省旅游和文化厅允许推荐1项上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实验室申报要求的科研实体,如实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的一至五项,并提供第十项所要求的认定申请材料附件。
2. 2022年11月18日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rwskc@sdust.edu.cn,邮件主题为:某某单位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纸质版(含认定申请材料附件)一式三份交行政楼316房间。
联系人:尹发利(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