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我部决定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详见申报系统,请以单位账号登录后查看。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556074。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所有拟上报的成果须在本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单位公示时,对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中名称敏感、不宜对外公开的,须做脱敏处理。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未经公示或公示异议尚未完成核查处理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2023年2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2月28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各申报单位需上传完毕本单位所有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线审核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确认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评审表纸质件及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日期进行报送。
(六)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及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寄送的纸质材料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五、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校内推荐评审
我校申报限额为4项。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2月3日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电子材料(申报评审表、汇总表)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
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评审表
申报评审表3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
论文类成果一式3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汇总表
申报汇总表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5.意识形态审查材料
各单位需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做好政治方向引导把关。审核重点: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 方面的争议;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申报资格是否符 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校内公示
(三)材料上报工作
1、推荐出学校的请申报人按照填报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并到人文社科处进行网络申报系统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 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
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申报一览表》:系统生成经学校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 份,A4 纸打印,单独一页,无需和其他材料装订一块。《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由社科处准备)
《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 7 份,经高校审核盖章,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由申报人准备)
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2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 7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由申报人准备)
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 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由申报人准备)
《成果政治导向把关审读意见》:经所在高校负责人签字, 并加盖学校公章,A4 纸打印,单独一页,无需和其他材料装订一块。(由社科处准备)
注:各申报人将每份申报成果的所有材料装在一个拉链文件袋中,材料较多的成果可用纸箱封装,并确保文件袋结实,封装严密。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请各申报人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准备,并于2023年2月13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 316)。
六、评奖咨询电话
评价中心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010-58581411 58556246 58556074(传真)
电子邮箱:pingjzx@126.com
评奖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096274
电子邮箱:ghc@moe.edu.cn
联系人:沈潇 高千 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意识形态审查意见表
5、汇总表
6、填报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