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字〔2022〕22号),市法学会将推荐候选人参加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为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学术规范;
3.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4.在法治决策咨询、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6.3年内未受党纪政务处分;
7.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市法学法律工作者。
二、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3.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4.《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仅提交表一、表四)。
三、 申报要求
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请登陆中国法学会网站(www .chinalaw .org .cn)查看和下载。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候选人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2023年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中送至人文社科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 rwskc@sdust.edu.cn。
联系人:辛璐璐 联系电话: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