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档案局2023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附件1)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三、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自筹,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四、申报程序及时限
4月3日前,申报人联系文社科处,获取“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账号、密码,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
4月5日前,负责人导出、打印申报书,各单位汇总后将纸质申报书、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2)报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16房间),学校审核、盖章后,将申报书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4月14日前,省档案局择优推荐至国家档案局。
联系人:尹发利 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