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锚定“走在前、挑大梁”,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基层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四、申报办法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报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项目申报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本年度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3)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5.《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他事项
1.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报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
4.各部门单位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的汇总报送等管理工作。申报材料包括:各单位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6份、中缝装订)。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rwskc@sdust.edu.cn。
5.省社科工作办集中受理纸质材料申报,申报系统10月27日17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6.本次申报限额推荐,待省社科办对各专项的限额下达后再另行通知。
六、我校申报安排
1.10月10日前,各单位聘请专家,着重做好本单位教师申报选题的论证指导工作,“一对一”做好申情书的填写指导工作,各单位部门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实践价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专技兼职人员参加相应学科所在学院(系、部)的申报。
2.校内推荐评审: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17日前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材料(申请书以“XX专项+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各专项分别放入以专项类别名称命名的文件夹,申报情况统计表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纸质版、电子版申请书均需要作匿名处理,匿名处理是指将材料中所有能透露申报人及主要参与者信息的内容空白不填写(“年龄”“职称”栏信息需要填写)。
请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中第二页的“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学科分类填写规范的一级学科名称。
3.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时间:所有推荐出学校项目负责人须于10月27日前填报并提交系统申报材料。以往未注册申报系统账号信息的负责人请于10月24日前完成个人账号信息注册,人文社科处统一审核。
4.材料终版报送安排:请各单位将推荐出校的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审查合格并由系统导出的《申请书》纸质版(学院无需盖章,一式6份,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照各专项要求提交材料并按统计表顺序用长尾夹分别夹好统一报送)于2024年10月28日前送至人文社科处;电子版材料(申请书Word版以“XX专项+申报人姓名”命名、申报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电子版统计表、申请书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邮件主题标注为“**学院2024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申报材料”。
5.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是各类各项评估的重要指标;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立项数与次年分配给我校的省社科、国社科研究项目推荐限额为正相关关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加大工作投入,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申报书质量,做好过程管理,努力提高立项数量。
联系人:高千 联系电话: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