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山科大党发〔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
(二)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的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符合各类别高水平成果奖的申报基本水平要求。
(三)我校教师近3年内取得学校认定的D级及以上论文类成果、B级及以上著作类成果、D 级及以上应用类成果,可以申请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立项。
二、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以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的方式进行申请与管理。
(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后,首年拨付10万元,结项后拨付8万元。
(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后,首年拨付6万元,结项后拨付4万元。
(三)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后,首年拨付4万元,结项后拨付2万元。
三、立项程序
(一)立项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即“项目主责单位”)。
(二)申请审核。项目主责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学术价值、建设目标、对本单位学科建设支撑度等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人文社科处。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有获奖经历的高水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培育。
(四)学校决定。人文社科处汇总专家推荐情况,提交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公示。拟立项名单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人文社科处负责公示异议的受理工作。
(六)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下达立项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培育时间为3年,起始时间从学校正式下达立项名单之日起。
(二)各部门、各单位请于10月30日前将《山东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纸质版3份,第四、五项手写签字)、成果原件1份提交到办公楼316室;任务书电子版(PDF格式,用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汇总表(WORD格式)发送至rwskc@sdust.edu.cn,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材料(*项)”。
联系人: 林振德 86057871高千 86057796
附件:
1. 《山东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任务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
2.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培育基金项目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