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和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的工作部署,加快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为早日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人才发展专委会”)围绕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和治理现代化等重点领域,编制了《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2026年课题指南》。现启动2026年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系统推进人才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针对国家和高校人才发展战略中的相关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时效,努力为新时代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研究支持。
二、课题研究要求与说明
(一)申报条件
1.课题面向会员公开发布,申报者须为我会会员且无会费欠缴情况。
2.单位会员所在单位的个人会员,经本单位人事人才部门同意后,可申报本课题;非单位会员的个人会员可自行申请;常务理事单位可申报3项、理事单位可申报2项、普通单位会员可申报1项。
3.已承担我会研究课题,在本课题申报截止日前未结题者,本年度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者可在人才发展专委会网站下载《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2026年课题指南》(附件1)择题申请,也可根据人才发展研究实际需要自拟题目申请。
2.申请者须填写《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2026年课题申请书》(附件2)。
3.课题申请全部采用电子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
4.《课题申请书》需完成必要的签字。凡单位会员的个人申请者,需经所在单位人事人才部门同意申报并盖章。个人会员应依据本人所在单位相关课题管理办法,由相应课题管理部门进行盖章。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给予受资助课题必要的保障和支持,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落实监督管理。
5.人事人才部门汇总本校申请课题,统一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扫描件,以“课题名称+单位名称+申请人”命名打包发送至人才发展专委会课题管理邮箱:xueshu@hr.edu.cn,抄送office@hr.edu.cn;个人会员可直接发送至该邮箱。
(三)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2025年9月25日24:00点截止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类型、资助经费及完成时限
1.本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案例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委托课题等六类课题。其中自筹经费课题参照一般课题管理,案例课题以实践案例研究为主。
2.重大课题资助经费8-10万元/项,完成时限为1-3年;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5万元/项,完成时限为1-2年;
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2万元/项,完成时限为1年;
案例课题资助经费0.5-1万元/项,完成时限为1年;
自筹经费课题不提供经费资助,完成时限为1年。
委托课题根据人才发展专委会工作实际,由学术委员会和秘书处讨论确定。
(五)课题立项、开题及相关要求
1.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术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资助名单,经相应程序确定资助课题并发布立项公告。
2.立项课题负责人应于立项公告发布后1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将开题材料提交给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
3.经人才发展专委会立项的课题,由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负责跟踪课题研究进展并在重要节点进行检查。
(六)课题结题
1.立项课题研究应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实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
2.成果表现形式可以是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调研或研究报告、论著、案例等其他形式;人才发展专委会对研究成果有优先使用权。
3.课题完成后应及时向人才发展专委会报送最终研究成果及结题报告,人才发展专委会学术委员会将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凡以本课题为依据进行公开发表的成果,且标明课题来源的,可申请免鉴定结项。通过免鉴定结项的课题,将按照年度课题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结项评审,并颁发相关证明。
三、联系方式
人才发展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秦冠英、吴报华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9号中国教育在线-学术桥
联系电话:15201133507、13910089600
电子邮箱:office@hr.edu.cn、xueshu@hr.edu.cn
四、我校申报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7日前将纸质版1份送至办公楼314。
联系人:邱楚珈123220881551
人文社科处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