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包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环境立德树人)研究专项、文旅融合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数字山东研究专项、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社会治理研究专项。
二、选题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申请人须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申报。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带*)。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
2.本年度研究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2025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课题组成员应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4)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5)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4.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5.《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其他事项
1.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负责受理本单位课题申报,省社科工作办不直接受理上述单位的个人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申报。申请人须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五、我校申报安排
1.学院审核及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办法,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实践价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专技兼职人员参加相应学科所在学院(系、部)的申报。
10月22日上午12点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社科处。申报材料包括:①纸质版匿名《申请书》一式3份、《统计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316;②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统计表》(按照专项类别排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wskc@sdust.edu.cn,《申请书》word以“XX专项+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课题论证活页》word以“XX专项+项目名称”命名。
匿名处理是指将材料中所有能透露申报人及主要参与者信息的内容空白不填写(“年龄”“职称”栏信息需要填写)。请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中第二页的“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学科分类填写规范的一级学科名称。
2.校内评审及公示
10月22日-10月27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
3.个人系统申报
10月27日至29日,获得推荐指标及不限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已有账号的用户,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新用户登录“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k.sddzinfo.cn:8990/skb)进行系统注册,社科处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系统填报。
请注意,申请书第四部分经费概算中,暂按总经费50%预算间接费用。
4.学校审核及材料受理
10月29日至31日,社科处完成项目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申报人按照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最终提交。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纸质材料,上交所在单位。网上申报信息需与纸质版申请书完全一致。
11月3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纸质版《申请书》及《统计表》。纸质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7份、中缝装订,按照专项类别排序,用长尾夹分别夹好统一报送,活页不需打印);纸质版《统计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②电子版《申请书》及《统计表》。《申请书》Word版以“XX专项+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统计表》(按照专项类别排序)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邮件主题标注为“**学院202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申报材料”。
5.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是各类各项评估的重要指标;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立项数与次年分配给我校的省社科、国社科研究项目推荐限额为正相关关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加大工作投入,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申报书质量,做好过程管理,努力提高立项数量。
联系人:林振德 联系电话:86057871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