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省法学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类型
2026年度全省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课题。
二、实施方式
按照《山东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本次课题研究采取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进行,申请人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省法学会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匿名评审,对合格课题进行立项结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重大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博士学位。
申报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
申报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应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人须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属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3.申请人一般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鼓励由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复合型研究团队。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4.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不包括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
5.正在主持省(部)级、厅(局)级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或主持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不得以申报日期前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作品,以及获得批示采纳的未公开成果申报。
6.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应从《2026年度全省法学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定类别和选题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
2.课题申请人向省法学会提交以下材料:《2026年度全省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1份(见附件2),可在山东省法学会网站下载并填写;不少于10000字研究成果3份,其中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2份;研究成果学术不端查重报告1份(查重率不高于30%);2000字左右成果咨政建言1份。以上材料纸质版邮寄至省法学会。
3.《申请书》、研究成果、咨政建言的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名称统一为“类别+课题题目+姓名”。
4.咨政建言应坚持问题导向,侧重课题成果中决策参考价值突出、操作指导性强的部分,突出务实管用的对策举措,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守正创新,语言精练,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梳理概括。
五、结项鉴定
1.省法学会组织召开课题评审会议,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课题评审前,咨政建言(以省法学会课题或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名义)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肯定或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的,免予结项鉴定并优先考虑优秀等级。
2.对优秀和合格等级的课题申请人制发结项证书。对优秀课题,省法学会给予一定研究经费支持。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山东省法学会课题和参加有关评优荐优活动,并通报有关单位。
2.所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确有必要的,请与省法学会研究部单独沟通。
3.所有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寄送至: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文博楼503室,邮编25000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shu2832@126.com。
联系人:张舒,电话:(0531)51771191。
七、我校申报安排
请各单位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07),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2026年度全省法学研究课题”命名)发送至邮箱rwskc@sdust.edu.cn。
联系人:宋露儿 电话:86057796
人文社科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