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沂蒙精神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专项、社会治理研究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网络生态治理研究专项、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研究专项、党史史志研究专项、妇女理论与家庭建设研究专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
选题以《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分为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带*)。申报方向性选题的,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报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所有申报课题均须在《课题指南》划定范围内拟定,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视角等。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课题指南》中对有关专项申请人资格条件作出规定的,按规定申报。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本次研究专项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3)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并须承诺保证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课题研究。(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5)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6)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纪律
1.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凡在项目申请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和接受委托承担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或结项成果形式。
五、成果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六、我校申报安排
1.审核及提交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从政治方向、申报资格、选题论证、知识产权、学术创新、实践价值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把关。
10月26日上午12点前,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社科处。申报材料包括:①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统计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316;②电子版《申请书》、《活页》、《统计表》(按照专项类别排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wskc@sdust.edu.cn,申报材料以“XX专项+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请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中第二页的“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学科分类填写规范的一级学科名称。
2.校内评审及公示
10月27日-10月31日,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评审并公示。
3.系统申报
11月1日至11月4日,获得推荐指标的项目申报人完成系统申报。已有账号的用户,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新用户登录“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k.sddzinfo.cn:8990/skb)进行系统注册,社科处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系统填报。
申请书经费预算暂按总经费50%预算间接费用填写。
4.学校审核及材料受理
11月5日至6日,社科处完成项目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申报人按照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最终提交。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纸质材料,上交所在单位。网上申报信息需与纸质版申请书完全一致。
11月9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纸质版《申请书》及《统计表》。纸质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6份、中缝装订,按照专项类别排序,用长尾夹分别夹好统一报送);纸质版《统计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统计表》(按照专项类别排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rwskc@sdust.edu.cn(以“XX专项+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命名)。
5.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是各类各项评估的重要指标;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立项数与次年分配给我校的省社科、国社科研究项目推荐限额为正相关关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加大工作投入,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申报书质量,做好过程管理,努力提高立项数量。
联系人:沈潇 韩晓旭 联系电话:86057871 58090669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
1.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书
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情况统计表